江蘇省濱海縣紀委監委緊扣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通過壓緊壓實責任體系、深化“巡紀”融合監督、優化成果運用等措施,構建“整改前約談壓責、整改中督導強責、整改后評估問責”完整鏈條,推動巡察整改落地見效。
為推動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進一步督促各級黨組織全面落實從嚴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縣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室對聯系鎮(區、街道)反饋問題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按照責任落實情況、問題整改情況、建章立制情況3項重點,對照巡察反饋意見及整改工作方案、整改進展情況報告等材料,對聯系鎮(區、街道)交辦問題和整改措施逐一過堂,找不足查弱項,累計發現整改方面存在問題140余個,發放書面整改督辦單,提出整改要求、意見等30余條。
建立巡察整改質效評估機制,由紀檢監察、巡察、審計等部門共同組成評估小組,將群眾參與評價巡察整改作為質效評估的重要環節,圍繞對基層民眾服務態度、惠農惠民政策落實情況等6個方面,制定《群眾質效評估表》;圍繞被巡察黨組織履行整改主體責任情況、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責任情況、巡察反饋問題清單整改落實情況等10個方面,制定《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質效評估表》,讓評估指標進一步細化、具體化、可操作化。
整改評議隨機邀請被巡察黨組織班子成員、中層干部和群眾對被巡察黨組織整改工作進行客觀評價。評估小組通過聽取整改情況匯報、開展個別談話、整改評議、實地走訪、查閱臺賬資料等方式對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進行逐項打分。截至目前,已完成5輪次被巡察黨組織巡察整改質效綜合評估工作,針對評估發現的問題,督促相關單位建章立制34項。(郭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