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安排,2017年10月27日,省委第四巡視組向新北區(高新區)反饋巡視情況。趙長林組長代表省委巡視組向新北區(高新區)領導班子進行了反饋,并代表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對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常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蔡駿同志就新北區做好巡視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常州市委常委、新北區委(高新區黨工委)書記周斌同志主持會議并作表態發言。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7年7月30日至9月28日,省委第四巡視組對新北區(高新區)進行了巡視。巡視組認真貫徹《巡視工作條例》和省委《實施辦法》,把握政治站位,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鏡子、以“四個意識”為標桿、以黨章黨規黨紀為尺子,聚焦堅持黨的領導、全面從嚴治黨,緊盯黨組織領導班子和黨員領導干部,深入揭示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等方面突出問題,緊抓“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從嚴從實開展巡視監督。通過廣泛開展個別談話、認真受理群眾來信來訪,調閱有關文件資料,深入了解情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順利完成了巡視任務。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聽取了巡視組的巡視情況匯報。
趙長林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新北區委能夠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結合實際落實省委決策部署,在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推動新北區(高新區)經濟社會發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貫徹落實中央大政方針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不夠及時深入,落實“兩聚一高”實踐有差距,踐行綠色發展理念還有偏差,社會事業發展不均衡;貫徹落實地方黨委工作條例有差距,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嚴格;意識形態領域工作重視程度不夠。黨內政治生活不夠規范;基層黨建工作存在短板,基層黨組織建設比較薄弱;干部選拔任用機制有待健全,一些干部管理政策執行不嚴格。主體責任壓得不夠實,監督責任履行不夠充分;重要領域和重點環節監督管理不到位,“小官貪腐”等侵害群眾利益行為時有發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時有發生。
趙長林提出了三點意見建議:一要增強“四個意識”,全面貫徹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五大發展理念”,積極推進“兩聚一高”新實踐,結合“區政合一”體制,進一步發揮高新區示范引領作用。二要加強黨的建設,全面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遵守“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扎實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嚴格黨員干部管理。三要強化責任擔當,深入推進管黨治黨全面從嚴。壓實各級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落實“一崗雙責”,強化壓力傳導,明確責任清單,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措施。加大紀檢機關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嚴肅責任追究。
趙長林對巡視整改提出明確要求,強調政治巡視是對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政治體檢”,巡視發現的問題表現在下面,根子在區委。新北區委要高度重視省委巡視組反饋的意見,條條要整改、件件有著落。要強化責任擔當,把整改主體責任作為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具體化,區委書記和班子成員要堅決把自己擺進去,自覺為黨擔責、為黨盡責,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帶頭落實整改,防止把層層傳導壓力變成層層推卸責任,做到真認賬、不推諉,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貳過”,確保整改取得實質性效果。對巡視整改情況,要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開,接受干部群眾監督,省委巡視工作辦公室將適時組織開展監督檢查。
蔡駿代表常州市委對整改提出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巡視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嚴肅性、時代性,從政治高度理解和把握省委巡視反饋意見,自覺向黨中央看齊,與省委、市委對標,抓緊抓實整改。要強化責任擔當,倍加珍惜省委巡視組反饋的“綜合診斷報告”,堅決落實責任、堅持問題導向、堅守從嚴標準,確保改到位、見成效。要注重成果運用,將整改作為改革發展的新起點,既立足當前“治標”,更著眼長遠“治本”,著力增強風險意識、健全長效機制、強化統籌推進,達到標本兼治的效果。
周斌表示,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問題客觀全面、一針見血,意見建議中肯實在,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新北區委將切實提升巡視整改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行動自覺,認真研究部署巡視整改落實工作,把巡視整改責任作為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具體化、實踐化,動真碰硬、真抓嚴改、決戰決勝。突出增強巡視整改的全面性、徹底性、實效性,始終堅持問題導向,深刻剖析、深挖根源、舉一反三,系統全面制定巡視整改方案,分解任務、夯實責任、明確時限、強化督查,以巡視整改推動新時代全區黨的建設邁上新臺階,促進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取得新跨越。
省委第四巡視組副組長李陸玖、王鐵軍及有關成員,市委巡察辦、第二巡察組負責同志,區四套班子成員,區法院、檢察院主要負責人出席會議,區紀委常委、區委組織部副部長,各開發區、園區、鎮、街道正職,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各工作部門、人民團體主要負責人,區直屬企業主要負責人,區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2014年以來退休的副處級以上老干部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