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省委第三巡視組向東臺市反饋巡視情況。1月27日,省委第三巡視組副組長王金泉向鹽城市委常委、東臺市委書記張禮祥反饋了巡視情況,并代表巡視組向東臺市領導班子進行了反饋。鹽城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劉德民對東臺市巡視整改工作提出具體要求。張禮祥主持會議并作表態發言。
根據巡視工作安排,2015年11月15日至12月30日,省委第三巡視組對東臺市進行了巡視。省委巡視組認真學習領會《巡視工作條例》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對巡視工作新要求,圍繞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這個中心,把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作為主要任務,廣泛開展個別談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調閱有關資料,深入了解有關情況,順利完成了巡視任務。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聽取了巡視情況匯報,并同意向東臺市進行反饋。
王金泉指出,十八大以來,東臺市委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重視和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加大腐敗案件的查處力度,作風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王金泉指出,從巡視情況看,東臺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存在的問題是:黨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不夠平衡,紀委監督責任履行存在薄弱環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傳導不到位。少數領導干部直接或間接干預、插手工程建設和房地產開發項目,在土地出讓、規劃調整、工程項目招標、容積率變更和出讓金、滯納金繳納等環節上存在違規操作、濫用職權、權錢交易的問題。有的領導干部在資金出借、資產處置和企業改制等方面違規決策,造成國有資產流失。重大事項決策不夠規范。對領導干部政商不分、違規到企業任職取酬等問題清理整改不到位。有的領導干部沒有如實向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少數領導干部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十項規定"不夠嚴格,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代替執行等問題依然存在。有些政府工程項目存在盲目貪大、重復建設的問題,導致國有資產長期閑置浪費。有些領導干部擔當意識不強,作風不實。
王金泉代表巡視組提出四點建議:一是全面落實"兩個責任",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二是強化制度規范和紀律監督,把嚴以用權貫徹落實到位。三是強化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嚴格組織紀律。四是切實轉變作風,堅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十項規定"落實。
王金泉強調,東臺市委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切實擔負起全面領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主體責任,高度重視巡視反饋意見,認真研究并抓好整改落實。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市委要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開,接受干部群眾監督,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將適時組織開展監督檢查。
劉德民對東臺市做好巡視整改工作提出三點要求:一是認清形勢,提高認識,切實增強抓好巡視反饋意見整改的政治自覺。二是嚴格責任,全力以赴,不折不扣抓好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三是用好成果,真抓實干,努力推動東臺各項工作邁上新臺階。
劉德民強調,要以推進整改工作為契機,做到思想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以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確保順利完成各項整改任務。
張禮祥表示,巡視組提出的整改意見和建議,既肯定了我市近年來的工作,又嚴肅指出了我市存在的突出問題,并提出了明確的整改要求。巡視組反饋的問題,一針見血、切中要害,我們誠懇接受,并將堅決整改,把我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斷引向深入,為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堅強保證。一是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正視問題。深化思想認識,認真制定方案,堅持立行立改。二是以有力的組織領導落實整改。強化整改落實的組織領導、督查推進、考核問責。三是以管用的長效機制標本兼治。進一步壓實"兩個責任",深化專項整治,加強制度建設。四是以過硬的整改成果推進發展。深化反腐倡廉建設,打造過硬干部隊伍,奮力開好局起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