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5年8月13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七巡視組對泗陽縣進行了巡視。10月29日下午,省委第七巡視組向泗陽縣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將巡視反饋意見整改情況予以通報。
一、堅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上來,抓緊抓實整改落實這一重大政治任務
一是統一思想,增強政治自覺。縣委常委會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系列重要講話和省委關于巡視工作有關要求,對確保整改落實到位提出明確要求。2015年11月2日,縣委常委會專題研究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分工方案。11月9日,縣委常委會召開工作推進會,進一步推動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向深處抓、向實處落。11月24日,縣委常委會專題研究反饋意見的整改工作方案。11月30日、12月16日,縣委先后兩次召開巡視反饋意見專項整治工作匯報會,進一步明確整改方向和措施,讓措施更完善、更細致、更周全。12月21日,縣委常委會聽取各專項小組整改落實情況匯報,更大力度推動整改和發展緊密結合,推動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持續邁上新臺階。
二是落實責任,加強組織領導。縣委成立了以縣委書記徐勤忠任組長,縣委副書記、縣長劉海紅,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程訚捷,縣委常委、組織部長張大江任副組長,其他縣委常委及相關縣領導為成員的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四個整改專項小組,由相關縣委常委任組長,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領導共同參與,將巡視組提出的4個方面16個主要問題,分解為25項整改任務71條整改措施,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徐勤忠書記作為整改落實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親自擔任一個專項小組組長,主動承擔起具體牽頭整改責任,特別對一些比較復雜和敏感的事項,堅持做到親自部署、親自協調、親自督辦。同時,建立以縣委常委會牽頭抓總,各鄉鎮(街道)、各部門黨委(黨組)書記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為整改落實工作扎實有序開展提供了有力保證。
三是加強督查,堅持長效治理。各專項小組會同縣委縣政府督查室認真做好整改落實工作的督查、督辦和跟蹤問效工作,確保在整改落實上以"釘釘子"精神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去抓、一個環節一個環節去推動、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去解決、一個制度一個制度去建立,完成一個、銷號一個,確保一個不漏、一條不落,保質保量做好各項整改工作,讓每個整改事項都有一個負責任的交代和結果。截至目前,已經出臺制度5項,還有7項制度即將出臺。根據巡視反饋16個主要問題分解的25項任務都已全面整改,提出的71條措施37條全部落實到位,還有34條需要有個過程才能落實到位,正在強力推進。
二、堅決貫徹巡視組反饋意見,以"釘釘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實
(一)執行黨的政治紀律方面
1.關于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存在"一手硬、一手軟"問題。
一是突出抓好縣委主體責任落實。縣委常委會帶頭執行縣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試行)》,切實擔負起統一領導、直接主抓、全面落實的重大責任。常委會班子成員認真按照"一崗雙責"要求,定期深入到分管部門、聯系鄉鎮,督促分管部門和聯系鄉鎮黨委(黨組)履行好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主體責任。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與領導班子成員、下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普遍進行了廉政談話。二是旗幟鮮明支持紀律審查工作。縣委切實加強對紀檢監察機關執紀辦案的領導,定期聽取紀律審查工作匯報,集體研究解決黨風廉政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批準縣紀委對重要案件初核、立案審查報告,及時研究解決辦案過程中出現的一些重大復雜情況,給予有力支持。三是嚴格執行主體責任追究制度。2015年7月、12月,縣委常委、黨員副縣長分別帶隊,對21個鄉鎮(街道、場)和74個縣直單位落實"兩個責任"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對檢查中發現因責任履行不到位發生違紀違法問題的,嚴格實施"一案雙查",截至目前,累計對16名領導干部進行了責任追究,其中給予黨政紀處分7人,誡勉談話3人,通報批評5人,書面檢查1人。
2.關于一些鄉鎮和部門對組織建設重視不夠,不少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黨建工作尚待加強問題。
一是指導推動鄉鎮(街道)選優配強村級黨組織班子特別是黨組織書記。按照"雙強一優"標準,采取本村能人中內選一批、外出人員中回請一批、機關單位中下派一批等"三個一批"方式選優配強村黨組織書記,共調整充實村黨組織書記42名。圍繞明年換屆,采取"三薦兩考一票決"方式選拔村黨組織書記后備干部136名,并在全市率先舉辦培訓班,對村黨組織書記后備干部進行針對性能力提升。二是嚴格落實基層黨建責任清單。深入實施基層黨建"書記項目",采取定期巡查、專項巡查、課件通報、下發整改通知單、約談提醒等方式,推動黨建責任和"書記項目"落實,全縣116個"書記項目"全部完成。常態開展農村基層黨建動態巡查,2015年全縣238個村(社區)全部實現巡查2次以上,整改問題160余個。持續加大對24個黨組織軟弱渙散村的整頓力度,建立銷號整改制度,目前24個軟弱渙散黨組織全部實現有效轉化。三是深入開展村級組織分檔競賽。深化村干部"一人聯百戶"和村級"三務"公開工作,全面啟動村級組織分檔競賽考核工作,按照村級自評、鄉鎮考評、縣級核評的程序,深入考核了解所轄村(社)各項工作開展情況,并將考核結果與村(社)干部經濟待遇、使用管理、評先推優相掛鉤,進一步激發了村級組織干事創業激情。
3.關于部分鄉鎮和縣直部門紀委(紀檢組)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
一是高質量開展紀檢監察業務培訓。下發《關于開展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紀檢監察干部隊伍主題教育活動的實施方案》,每月組織兩次全縣紀檢監察干部培訓會,建立紀檢干部培訓學習檔案,全面增強紀委(紀檢組)擔當意識和履職能力。二是深入實施全縣紀律審查"人才培養"工程。制定出臺《關于開展紀律審查人才培養工程的實施意見》,成立了"人才培養"工程領導小組,分層建立紀律審查人才后備庫,其中"合格人才"后備庫136人、"骨干人才"后備庫25人,"精英人才"后備庫11人。三是對因監督責任履行不到位,應實施責任追究的,啟動"一案雙查",追究有關紀委監督責任。
4.關于執行制度不到位,在土地使用、征地拆遷等方面存在搞變通做法,部分鄉鎮違規建設小產權房問題。
一是認真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和重大決策事前報告、信息公開和事后評價制度,倒逼重大決策科學合理、合法合規。進一步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和責任倒查機制,對違法決策、決策嚴重失誤或依法應及時作出決策但久拖不決造成較大影響的,按照"誰決策、誰負責"原則,嚴格追究責任人法律責任。二是嚴格執行《泗陽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規范》(泗政辦發〔2015〕56號),以維護群眾切身利益為出發點,健全工作機制、完善政策法規、強化精細管理,妥善化解征收中的民生訴求,每年組織兩次督查考核,確保相關政策落實到位。三是進一步加大土地執法巡查頻率和案件查處力度,嚴格實行違法用地零報告制度,確保執法監管工作無死角、無空當,堅決杜絕新發生違法用地行為。四是嚴格執行《關于進一步規范鎮村房屋建設的意見》,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對全縣各鄉鎮(街道)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每月巡查、限期整改。2015年11月份以來,共巡查、抽查鄉鎮建設工程48個,下發質量整改通知單56份,停工通知單2份,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處置。
5.關于基層干部侵害群眾利益的違紀違法案件較多問題。
一是加大基層干部教育力度。開展重點部門、熱點崗位中層干部"小班化"警示教育和"村支部書記勤廉大課堂"20余期,縣紀委和縣委組織部集中給全縣238名村黨組織書記講授廉政警示課,通過案例分析、理論提升、現場警示、參觀討論等形式,有效地遏制了村居干部腐敗蔓延的勢頭。二是圍繞土地征收流轉、"三資"管理、惠農補貼、扶貧救濟、低保資金管理使用、城市拆遷改造等6個方面的問題,廣泛收集反映基層干部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線索,對違紀違規問題嚴肅查處,2015年全縣共受理此類信訪舉報210件,已查結172件。三是圍繞群眾體會最直接、感受最真切、內心最反感的基層干部"四風"問題,開展"陽光醫保"、"陽光低保"專項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經對全縣21個鄉鎮(街道、場)、240個村進行村村到、戶戶訪,經核查,擬取消低保217戶675人、新增低保714戶共2414人。
6.關于財政部門執行財政預算不嚴問題。
一是嚴格按程序編制收支預算。對2016年部門預算采用"兩上兩下"的編制流程,原則上預算單位的運轉經費同比下降10%,目前,已完成匯總報批工作。2016年1月31日前,經縣人代會通過后,將部門預算批復至各預算單位。二是不折不扣執行收支預算。遵循"先有預算、后有支出,沒有預算、不能支出"的原則,按照年初預算批復的科目和用途使用資金,切實加強預算執行的規范性和嚴肅性。三是嚴格控制預算追加。按照《關于加強財政預算剛性約束的實施意見》要求,對預算單位公用經費超支的,一律不予追加。對政策性增支、突發事件的處置、縣委縣政府臨時交辦等其它事項確需追加預算的,嚴格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切實增強預算的剛性約束。
(二)執行廉潔紀律方面
7.關于招商引資考核不夠規范問題。
一是嚴格執行縣招商引資考核辦法,對擬申報考核驗收的項目,由縣經濟考核中心會同監察、審計、財政等部門對申報項目逐個實地考核驗收,逐一審計固定資產投資額,確保考準考實招商引資實績,堅決杜絕引資單位為完成招商任務,虛報投資額度,享受優惠政策,造成財力浪費。二是強化入園項目績效評估。嚴格執行《關于加快全省經濟技術開發區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關于促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和《江蘇泗陽經濟開發區入區工業項目聯審辦法》,進一步細化制定招商引資產業目錄,強化入園項目績效評估,對擬入園項目投資方向、環境影響、用地要求、投資指標、控制性要求、建設周期等指標,嚴格按程序進行聯合評審,經審批同意后簽訂合同,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項目入駐制度。三是對近年來入園項目進行逐一過堂,對以小充大、土地圈多用少項目,督促企業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建設和投資,對不能按照合同履行的,國土部門依法收回閑置土地。各責任部門以書面形式向縣委縣政府報告上年度招商引資工作開展情況。
8.關于工程項目建設違規問題比較嚴重問題。
一是嚴格執行項目生成制度。完善規劃、立項、預審、決策等相關程序,嚴格執行工程項目備案程序和申報材料整改制度,確保擬實施工程項目符合規定程序,從源頭阻止隨意變更行為,2015年共審核備案文件172個,發現程序不完善等問題12個,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進一步規范招投標程序。縣政務辦余2015年11月初下發通知進一步進行規范,要求所有項目招標公告、招標文件不得人為設定與招標項目實際需要不相適應、不合理條件限制等排斥潛在投標人條款,確保招投標每個環節公平公正。2015年共開展招投標792個,實現未經招投標隨意實施項目"零發生"。三是加強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力度。嚴格執行《泗陽公共資源交易目錄》、《泗陽縣政府投資項目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等制度,突出工程項目造價審計和建設程序審計,2015年完成工程結算審計項目55個、送審金額5.08億元,核減金額7483.1萬元、核減率14.73%,切實杜絕工程項目虛報工程造價行為。四是進一步規范財政資金撥付。各相關職能單位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和政府會辦、會議紀要等要求,遵照付款計劃統一均衡付款,縣財政局嚴格審核支付進度,對超進度付款的項目,要求相關職能單位說明情況,并予以跟綜,確保工程資金支付規范。
9.關于有的領導干部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利,借款給國有公司、管理對象獲取高額利息等問題。
一是加大對領導干部及其親屬參與工程建設、中介活動,以及領導干部違規經商的問題線索收集排查力度,按照問題線索"五類處置方式"擬定擬辦意見,根據交辦時間做好跟蹤督辦工作,并定期匯總統計,提升線索按期辦結率。二是組織縣直各國有公司和鄉鎮開展對外融資清理工作,重點清查向領導干部借款并付給高額利息問題,縣國資局派出工作人員,深入東方公司、城南新城、交投公司等重點國資公司,現場查閱原始憑證,并抓好鄉鎮國資公司對外融資整改工作。截至目前,縣鄉各國資公司和鄉鎮已逐步消化對外融資,對一時難以退付到位的社會融資,融資成本全部降至年息8%以內。
10.關于部分單位違反財經紀律較突出,三公經費支出、招商引資費使用不透明,村(居)集體財務管理問題較多,存在專項資金被挪用等問題。
一是制定《關于進一步規范公務接待管理的通知》,從公務接待集中審批、接待標準、經費審批等方面進行規范,不定期組織人員深入重點接待場所核查訂餐標準和支出項目,確保公務接待符合標準和規范。2015年全縣公務接待費用較上年同期縮減5%。二是建立招商引資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出臺《泗陽縣招商引資專項經費管理制度》,縣財政局、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半年向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一次招商引資專項經費使用情況,定期公布招商引資費用支出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專款專用,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三是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組織鄉鎮(街道)分管領導、農經中心主任、村(居)會計參加農村"三資"管理制度建設座談會10余場次,分析研究目前三資管理現狀和存在問題,并對村級"三資"管理制度進行修訂完善,切實保障全縣村級財務管理有章可循。四是加強專項資金審計力度,突出對教育、衛生、社保、農業等民生重點領域專項資金審計。五是深入開展縣級常態巡察,將財經紀律列入巡察重點事項,巡察中堅持問題導向,立足抓早抓小,實現問題線索即察即辦、快查快處。2015年共對8個縣直部門、8個鄉鎮進行常態巡察,發現違反財經紀律問題線索62個,給予黨政紀處分10人。
(三)執行組織紀律方面
11.關于個別企事業單位改制后國有資產流失嚴重,對國有資產監管不到位問題。
一是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江蘇省關于全面深化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江蘇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宿遷市關于加強縣區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指導監督的實施意見》等制度,明確在今后企事業單位改革過程中,必須由縣國資局全面跟進,按照規范程序進行陽光操作,切實加強對國有資產購置、處置、經營等各個環節的紀檢監察力度,全覆蓋開展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以及重點專項資金審計,杜絕以"結合本地實際"等借口搞變通、開口子,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二是組織開展國有資產權益問題專項整治。抽調精干力量組建工作組,過細梳理涉及國有資產權益問題的案件線索,全面核清資產總量、分布和結構情況,形成總賬、明細賬、臺賬、登記卡等"三賬一卡",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賬卡相符。對流失的資金資產,堅決予以收回;對企事業單位改制前欠繳的職工養老金部分,補繳、退還到位;對企事業單位改制中發生的違規違紀問題,進行嚴肅查處,追究責任。
12.關于有的領導干部修身、律己不嚴,干部群眾反映比較強烈問題。
一是加強黨性黨紀黨風教育。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專門下發全縣領導干部學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通知,明確各階段學習時間節點和學習要求,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站、微信等媒體陣地發布學習專題。目前,全縣已印發《準則》、《條例》口袋書3000余冊,"一把手"上廉政黨課30余批,各單位組織集中學習活動80余場,通過各類平臺推送學習專題100余次。二是開展鄉科級領導干部教育培訓積分制考核,制定《泗陽縣鄉科級領導干部教育培訓積分制考核管理辦法》,在全縣黨員干部各類培訓班次中,制定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課程,并按季度組織開展黨性錘煉專題教育活動。目前已有42名鄉科級領導干部參加培訓,接受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年底前完成全縣鄉科級領導干部教育培訓情況考核等次評定工作。同時對干部作風問題開展監督檢查和明察暗訪,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對舉報線索比較具體的及時調查處理。
13.關于鄉鎮"三重一大"集體研究制度執行不夠到位,有的鄉鎮黨委書記民主意識不夠,有的項目建設基本由鄉鎮黨委主要負責人決定,有的鄉鎮領導班子不夠團結等問題。
一是狠抓制度建設。制定出臺《關于加強"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和監管的意見》、《關于加強對鄉鎮場黨風廉政建設監督檢查的暫行辦法》,采取事前參加會議監督,事中常規巡察、專項抽查監督,事后辦理信訪監督等方式,對各鄉鎮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三重一大"制度決策程序,未經集體討論和未向領導班子提供真實情況而造成決策失誤等情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二是健全工作機制。結合談心談話,督促鄉鎮進一步健全完善黨委集體領導、議事決策、溝通協調、監督管理等工作機制,深入查找在重大事項民主決策方面存在問題,有針對性落實整改,著力強化"一把手"在工程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的程序意識,杜絕"一言堂"。同時,定期組織召開民主生活會,加強班子之間溝通交流,不斷提高領導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
14.關于干部選拔任用科學性不夠,干部調整事先聽取分管領導意見不夠,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變動過于頻繁,有的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同時調整等問題。
一是拓寬干部民主推薦渠道。完善民意征集和社會征詢機制,綜合運用會議推薦、個別談話推薦、個人署名推薦等舉措,拓寬干部提名推薦主體,縣級領導班子成員、縣鄉機關領導班子成員以及老干部等均可隨時署名向縣委推薦干部。同時,全面推行擬新提任干部"聯審聯查"機制,拓展組織評價范圍,提高干部選拔公信度。目前,已接到各類署名推薦表30余份,凡在審查中發現有不適宜任職情況的,一律取消提任資格。二是規范組織考核評判。研究制定《泗陽縣鄉科級領導班子成員日常考核暫行辦法》,進一步加強對干部的日常跟蹤考察。推行鄉科級領導干部百分制量化考核,結合年度綜合考評,采取縣分管領導、單位主要負責人、干部群眾、組織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定性評價,以及縣直相關考核主管部門定量考核的方式,綜合評判領導干部現實表現。三是加強干部選任制度建設。出臺《關于進一步嚴格鄉科級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的暫行辦法》和《關于進一步加強科員職(級)及以下干部選任管理工作的意見》,按照"20字"好干部標準和"三嚴三實"要求,對干部選拔、培養、管理、監督等各個環節進行制度細化,嚴格干部選任程序,落實鄉鎮領導班子成員任期制規定,保證鄉鎮干部隊伍的穩定性。2015年9月份以來,共調整鄉科級領導干部3批次121人,中層干部1批次82人,均嚴格執行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任職等環節要求。
15.關于清理"三超"工作還不夠到位問題。
嚴格執行干部調整職數上報預審制度,堅持消化存量與嚴控增量相結合原則,對全縣超編制、超職數、超規格配備領導干部等問題進行化解,加大對臨時機構和超配人員清理。2015年9月份以來,采取調整換崗交流一批、保留待遇免職一批、落實"三定"核定一批、自然消化退休一批等"四個一批"方式,消化超配職數57個。
16.關于基層干部年齡結構不盡合理,重要部門干部輪崗交流的力度不夠,干部檔案管理不夠規范,個別干部瞞報個人有關事項等問題。
一是對基層干部隊伍進行調研和綜合研判。著眼于鄉鎮換屆需求,結合領導班子年度考核情況,2015年11月份以來,組織對全縣鄉鎮班子隊伍結構進行調研摸底,并立足改善結構、提升功能定位,綜合年齡、專業、性別等要素進行分析研判。二是加強縣鄉機關干部雙向交流。突出抓好縣鄉機關黨政正職和執紀執法、干部人事、項目審批、資金管理等關鍵崗位干部交流使用。2015年共選派4名機關優秀年輕干部到鄉鎮交流任職,安排8名鄉鎮干部向機關流動,對18名在同一職位任職時間較長的領導班子成員和5名在重點、熱點崗位任職滿5年的中層干部進行交流。三是開展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對全縣1966名干部檔案材料進行全面審核、完善,對干部"三齡兩歷一身份"進行認定,杜絕涂改檔案材料入檔。目前,已完成近500名科級領導干部檔案專項審核工作,今年1月底前完成全縣干部審核工作。四是嚴格核查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委組織部有關工作要求,按照不低于填報數10%的標準,對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進行抽查核實。目前,已核查兩批次45名鄉科級領導干部,正在對第三批44名干部進行核查,今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集中通報,對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或瞞報漏報不報個人重大事項的,予以相應組織處理。
17.關于對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還不夠問題。
一是出臺《關于完善干部監督工作聯系溝通機制的通知》,開通"清廉泗陽"微信公眾號,設立"作風快拍"欄目,大力開展作風問題"征集令"活動,鼓勵和引導廣大群眾對作風問題進行拍照舉證。2015年5月份以來,"清廉泗陽" 共受理群眾舉報23次,查實并給予組織處理6人,政紀處分1人。二是嚴格執行擬提拔人選"聯審聯查"、"凡提必審"等制度,對2015年24名擬提拔重用人員,分別由紀委、公安、檢察、法院、衛計等部門出具意見,并對其檔案資料和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進行嚴格審核,有效防止干部"帶病提拔"。
18.關于一些部門和鄉鎮存在違規設置機構、混崗混編問題。
結合組織人事月度巡察,開展縣鄉機關內部機構設置和人事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核查,分類登記,共查擺出16家單位37條問題,主要集中在待崗、離崗創業、擅自離崗、借用人員、使用編制外人員等方面,全部責令限期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31條。同時,對照《地方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根據實際需要,積極與上級編制部門溝通協調,新增核江蘇省泗陽成子湖旅游度假區等科級機構5個。
19.關于有的單位存在個人吃空餉等問題。
組織開展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吃空餉"專項整治行動,通過自查自糾和現場核查等方式,集中整治人員不在崗而違規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行為。目前,各單位自查工作已完成,工作組正在進行現場核查,并及時予以公示。
20.關于有的縣直部門從事業單位長期借用干部問題。
嚴格執行《關于進一步加強科員職(級)及以下干部選任管理工作的意見》,結合組織人事月度巡察,對3家存在違規借用人員問題的單位責令限期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同時,進一步重申干部借用管理規定,對借用原因、人數、時間、程序等進行嚴格管控,落實干部借用審批制度,明確對未經組織人事部門批準或超過借用時限的,一律停止借用。
(四)執行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方面
21.關于有的領導干部政績觀有偏差問題,忽視客觀實際,急于鋪攤子、上項目,政府債務較高,鄉鎮財政收入水分較大等問題。
一是優化目標考核辦法,引導干部樹立正確政績觀。研究制定《關于進一步強化督查考核工作機制的意見》、《泗陽縣2016年鄉鎮"五大工程"督查考核辦法》,明確鄉鎮目標考核以創業富民、宜居安民和民生惠民為主線,突出"五大工程"建設,部門績效考評以工作實績、工作效能和工作滿意度為主線,側重"履職盡責、效能提升、服務基層"情況,兩份考核文件已出臺。二是強化項目監督檢查和過程性管理。完善政府投資項目監督管理制度,明確規劃、國土、環保、住建等部門工作程序和責任,推行ABC項目生成機制和新開工項目管理聯動機制,凡沒有列入項目庫的,一律不得臨時動議實施,對當年實施項目,縣政府專項和定期進行研究。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管理程序,對未按照批準的投資、規模、標準進行建設的,嚴厲追究領導責任,堅決杜絕"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三是規范政府性債務管理。嚴格執行《泗陽縣政府性債務管理暫行辦法》和《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政府性債務日常管理的通知》,實行政府債務扎口審批,凡重大舉債項目必須經縣政府常務會和縣委常委會集體研究,需納入財政預算的必須經縣人大常委會批準。同時,對債務實行總額控制,著力優化債務結構。截至目前,民康公司擬發行的企業債以及棚改項目貸款都已嚴格按程序進行了集體研究或報批;省財政給予泗陽縣轉貸地方政府債券的16.97億元資金,已全部用于置換存量債務,債務期限得到合理延長,債務成本顯著下降。四是提升鄉鎮財政收入等數據統計質量。嚴格執行《泗陽縣統計數據全程質量管理工作規范》,強化對基層統計站、統計數據直報單位管理,量化責任到人,實行鄉鎮統計數據產生全流程監管,切實提高數據采集統計準確性。規范鄉鎮稅收征管,全面排查稅源并登記臺賬,適時掌握企業征稅動態。
22.關于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沒有完全杜絕問題,有的單位存在公款吃喝、公車私用、公務用車費用超標現象,有的部門違規發放津補貼。
一是常態化開展作風建設明查暗訪。抽調縣黨風政風監督員成立專項小組,每周深入機關食堂、飯館、酒店開展"飛檢式"明查暗訪活動兩次以上,重點檢查違規吃喝、超標準接待、公務用車出入情況,做到精準出擊,突出成效。2015年共開展公款吃喝明查暗訪43次,檢查娛樂性場所12次,對學校、商場、酒店、賓館、健身娛樂等場所附近出入的公務用車進行明查30余次,發現違規問題9個,經查實給予組織處理3人,黨紀立案 1人。二是強化公務用車規范管理。制定出臺《泗陽縣公務用車駕駛員管理規定》,細化公務用車定點管理、駕駛員廉潔自律、安全文明駕駛等方面要求,定期組織學習。同時,開展專項檢查行動,組織人員對全縣各鄉鎮、部門及事業單位公務用車情況進行調查摸底,逐車建立"單車檔案",并深入各加油站點、修理廠,對公務用車實際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定點加油、定點維修、定點保險規定落到實處,嚴控車輛費用支出。三是強化財務制度執行和財政監督檢查。制定下發《關于進一步明確機關事業單位津補貼執行項目的通知》,過細梳理匯總各類津貼補貼政策規定,組織各單位領導干部和財會人員集中學習。同時,對部分預算單位進行專項檢查,堅決杜絕違規發放津補貼現象。
23.關于鄉鎮干部"走讀"(不住鄉鎮)現象嚴重問題。
制定出臺《從嚴管理干部"約法三章"》,對干部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為官不正等3個方面問題進行從嚴要求、從嚴管理。針對鄉鎮干部"走讀"脫崗等不擔當、不作為行為,近期將組織開展明查暗訪,視情予以調離、降職、責令辭職、免職等組織處理。
24.關于少數干部依法行政、依規辦事的意識淡薄,存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侵害了群眾利益等現象,行政案件敗訴比例較高等問題。
一是強化領導干部依法行政考核。制定下發《泗陽縣依法行政考核細則》,將領導干部學法情況以及行政機關執法情況列入考核指標體系,定期組織集中學法,嚴格落實行政機關執法培訓、持證上崗制度。二是加強公職人員法律法規學習。建立機關事業單位周五政治業務學習制度,系統開展法律知識、政治理論學習,牢固樹立為民服務意識和"群眾利益無小事"理念。同時,進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水平,開展法律服務誠信建設活動,組織法律專業人員深入農村、社區和基層,為群眾解難事、辦實事,提供更優質的法律服務。三是從嚴整治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問題。嚴格落實《中共泗陽縣委關于全面從嚴加強干部工作的若干意見》,加大不勝任現職領導干部調整力度,對不適應現職的實行換崗式調整,對工作推進滯后的實行警誡式調整,對工作成效落后的實行末位式調整,對工作嚴重失職的實行懲戒式調整,2015年共調整不勝任現職干部12名。四是強化行政敗訴案件問責力度。對每一件行政敗訴案件,及時啟動問責程序,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以問責倒逼依法行政水平提升。
25.關于征地拆遷有時不按程序,安置不及時、不到位,因違約造成財政資金浪費問題。
一是科學有序安排征收工作。嚴格按照"先安置后搬遷"原則進行土地征收,加大產權調換房建設力度,督促開發企業保質保量按時交房。目前,已全面落實項目征收前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有計劃進行城區項目征收;完成產權調換房房源及建設單位手續辦理情況調查摸底工作,并選定房屋2874套、建筑面積30.91萬平方米,將根據拆遷進度予以安排,盡量縮短征收安置周期,逐步實現"零"過渡安置。二是進一步明晰違約責任,強化資金監管。明確對未按協議約定交房產生的費用,由承擔產權調換房建設的開發企業負責;對部分產權調換房因征地拆遷、回購資金不到位,導致工程建設進度慢,產生延期交付和違約金支付問題,由政府辦、住建局、征收辦具體負責,財政局跟蹤監督,加大拆遷力度,優先安排回購資金,推進項目按要求建設,確保定期交付。
三、堅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不斷鞏固提升巡視意見整改成果
我們將緊緊圍繞全面從嚴治黨新要求,認真抓好中央和省委關于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各項任務落實,持續深入做好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深挖問題根源,強化制度建設,以扎實舉措推動全面從嚴治黨邁上新臺階。
一是持續推進整改落實,鞏固擴大整改實效。繼續按照"共性問題制度解決、突出問題整治解決、個案問題查處解決"的思路,對已經整改落實的問題,抓好鞏固提高,防止出現"反彈";對需要長期整改落實的問題,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鍥而不舍地抓好落實,努力把全面從嚴治黨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二是全面落實"兩個責任",從嚴從實管好隊伍。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準確把握全面從嚴治黨的內在要求,念好"公、準、優、嚴"四字訣,進一步激發廣大黨員干部干事創業激情。
三是久久為功改進作風,不斷提升整治效果。始終把嚴實作為根本尺度,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十項規定以及市委加強作風建設系列要求,把作風建設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之中、融入到黨的建設全過程,全面形成作風建設新常態。
四是始終堅持懲防并舉,堅決遏制腐敗行為。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從嚴從快從重審查各類違法違紀案件,進一步鞏固和發展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環境。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泗陽縣委縣政府督查室,電話:0527—85273110;郵政信箱:泗陽縣北京路1號縣委縣政府督查室,郵編:223700;電子郵箱:sy85273110@163.com。
中共泗陽縣委
2016年1月15日